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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慧娟、商柱冠 1999年7.20时,由于自己当时对大法认识不够,在邪恶的威逼下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犯了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错误。随着这几年的学法,师父不断的谆谆教导,越来越感到有愧于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特写此声明,初期所作对不起大法的事情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8/70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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