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灵灵、陈元
在学校举行的“万人签名”活动中,我不愿参加,再三请求团支书换人,但他拒不答应,所以我被迫去大礼堂签了名。特此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,并加倍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