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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亚琴 2003年3月,恶警以查户口为名,到我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、音响、录音机、讲法碟、磁带、师父法像、大法资料。然后将我带到厂派出所。它们说要把我送进去,还让我写“保证”。我不会写字(因我快70岁了,没念几天书),它们写,让我按手印,不然就拘留(以前在家它们就把我抓进去非法拘留15天),所以我在学法不深和怕心的驱使下,就按了手印,并说“不炼了”,就这样它们罚我一万元钱(没有任何票据)才放我回家。我错了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决心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抓紧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9/703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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