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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平 99年7.20以后,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,派出所人员经常到单位骚扰,单位领导也提心吊胆,在这种压力下,违心地写了“悔过书”,损害了大法名誉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声明自己所写的“悔过书”作废。自己决心跟上正法进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。讲清真象。认真学法,唤醒同修,救度众生,为大法多做贡献,做个真正实修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9/703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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