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巨文 我1998年有幸得法,得法后身心受益,家庭和睦。2001年11月,区公安局把我从家中抓走送进洗脑班。因为学法不够精进,听信邪悟,做出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跟上正法进程,不辜负师父对我的一片苦心。我一定把师父教给我们的三件事做好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9/7032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