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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秀慧 我在94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在2002年6月4日,恶警到我家非法翻了我的家,把我抓走,在高压下,由于人的执著心太多,加上恶警的威逼、恐吓和电棍电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违背良心所说、所写的有损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9/703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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