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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艳玲、王怀德

    1999年7月22日后,由于在派出所受邪恶势力迫害,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不该写的“悔过书”,后由于自己继续修炼法轮功,不断提高认识,知道自己以前的所做、所为完全违背了法轮大法的法理,是严重的犯罪,因此我们郑重声明:1999年7月22日以后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文字和语言全都作废,决心紧随师父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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