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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殿彬

    我女儿是大法弟子,曾在2001年8月底被非法关押10个月以后,从看守所出来,我女儿出来后,上级领导、单位领导多次来到家里,要求家里人看着,好好看紧点,不许她和外界法轮功人员接触、联系,在单位的一再逼迫下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保证我女儿不和任何炼功的人联系来往。还有在2003年5月~7月期间,我女儿因证实大法,讲真象,被区“610”和单位领导又一次迫害,单位领导要求我上下班接送我女儿,并让我保证在接送女儿期间不出任何事情,因为对法理认识不清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为了能让女儿上班,不被开除工作,又一次配合了邪恶,答应上下班接送女儿,并在接送时到传达室签字,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上午送,下午接签名,否则不准上班开支。我每天往返四趟,没有礼拜,坚持了两个月,我七十多岁的老人了,又是盛夏,天气炎热,有时送到单位,背心、裤子都湿了。他们想拖垮我,目的是不叫我们修炼,我想不能再配合他们了,和单位领导说明原因,它们也没办法了,只好罢休。在我女儿受迫害期间,我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多学法,学好法,在法上提高,在法上认识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师父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0/704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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