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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国铭

    我有幸在96年8月得法,99年7.20后,邪恶迫害大法、迫害大法弟子。在2000年4月6日清晨我们几个同修在外面炼功,被邪恶的“610”抓捕。非法关押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不配合邪恶,关押了25天。最后绝食释放。释放要写保证,否则“610”邪恶和恶警就逼迫。在邪恶强迫下所谓“三不保证”。回家后,居委会也要写保证,不写就送看守所,我也写了同样三句话。2001年国庆节前“610”要办洗脑班,有我的名字,我不去,“610”和办事处的邪恶就强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、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!我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!坚修大法到底!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完成自己的史前大愿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0/704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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