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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书香 我过去修炼法轮大法,身体健康,心地更宽广善良,但是在99年7.20以后,受到派出所恶警的严重骚扰,现声明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0/704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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