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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平、李海艳、李红艳 我在残酷迫害下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努力学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0/704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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