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克丽
以前我在拘留所的“签名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造成的损失,珍惜修炼机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0/704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