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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敏 我是97年有幸得法的,现已被迫流离失所。由于99年江××流氓集团发动无理的迫害,因为我当时学法、不很精进,在街道张主任和单位人多次到家中骚扰的情况下,我于2000年被迫写了“保证”。单位领导来家时我口头说“不炼了”。当时因为家人也给我施加压力,没有把法摆放到第一位,没有意识到严重性。通过学法认识到,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,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或口头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。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,按师父所要求的做好三件事,完成史前大愿,在修炼路上勇猛精进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1/705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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