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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凌湖

   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法轮功以后,本单位办的洗脑班,当场都要表态,由于我学法不深,对大法不坚定,对师父不忠、不敬,有严重的怕心,经不起当时乌云压顶,邪恶迫害,因此向邪恶“表态”,不顾对师父与大法的影响,放弃了对师父、对大法的坚定信念。通过进一步学习大法提高了思想认识,感到当时那种行为非常错误,对大法、对师父很不坚定。造成很大的影响。为了挽回对大法、对师父的影响,现在我表示,当时我所讲的一切言论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1/705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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