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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娟 我于2003年10月28日被邪恶迫害,关进看守所,由于自己对情的执著,一时没把握住,主意识不强,被邪恶钻了空子,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,事后醒悟过来,后悔莫及,对不起伟大的救我的师父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自己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“保证”作废。在救度众生的正法进程中,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1/705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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