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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孝兴 我是95年12月21日走入大法修炼的。由于邪恶的迫害,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常人的执著太多,被绑架到看守所、劳教所时,说了、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对师父不敬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修炼者,把师父说的三件事努力做好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1/705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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