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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俊华 1999年8月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曾向公安局写过“保证书”,1999年11月还写过“不进京”的保证书。现严正声明以前曾说过、做过的一切不符和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坚如磐石。紧随师父走好走正正法路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1/705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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