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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艳 我2000年11月被“610”非法判劳教三年。当时在高压和邪恶疯狂迫害下,我主意识不强,走向了邪悟,站在了大法弟子的对立面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,给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今天,我重新回到大法弟子修炼中来,深深体会到佛恩浩荡和师尊的慈悲伟大!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写、所做、所想,全部作废。如今,我真正走进大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大事。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坚修大法紧随师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2/706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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