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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敏华

    我是97年开始炼法轮功的,炼后我的身心有很大变化。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是根本大法。我在2001年贴传单时被抓,被恶警带走,送到监狱,后转到教养院。在教养院,它们采取不让睡觉、轮番讲,用尽卑鄙的手段,在强化洗脑、高压下,我写了“三书”。解除劳教回来后,通过学法,我逐渐认识到写“三书”是我修炼中的污点。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间,要走正走好自己的路,决不能向邪恶妥协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,在强化洗脑的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2/7062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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