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英华、李艳民、许桂霞、孙晶
由于学法不深,在压力下,自己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,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不论过去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真修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