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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继香

    2002年3月10日,我被派出所从家中非法绑架到公安分局,在迫害中,由于自己头脑不清醒,不理智,没在法上认识问题,让邪恶钻了空子,被邪恶欺骗后出卖了功友,我虽然不同意它们拘留我,但在“判决书”上也签了自己的名字。到看守所后我意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,于是马上全盘否定,后来它们送我去劳教所我也不配合,在师父的呵护下,劳教所拒收。回家后我马上投入到正法中,但对上网声明有个错误认识,认为已经全盘否定了,声明不声明都一样,经学法认识到,配合了邪恶,就是污点,是污点就必须洗刷掉,所以特此声明:在打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包括几年来家属在迫害下替我所写、所说的只要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,我要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3/706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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