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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延敏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单位找妹妹、妹夫写“保证”,当时妹夫不会写字,让我给写一份,我就帮他写了。妹夫看后说不行,他没要,这是我修炼路上的一个污点。再有妹妹在2000年被迫害后,国保大队打电话让我去一趟,去了之后金××让家属签字,我又做了一件大错事,在修炼的路上给大法抹了黑。所以我严正声明所写、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错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3/706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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