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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燕(原名宋有环) 自97年得法以来,身心受益。99年7月因为当权小人的嫉妒之心,开始了集古今中外最邪恶的迫害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最根本的执著没有去掉。在邪恶的压力下,签了名,给师父和大法抹了黑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签的名一律作废。是师父那洪大的慈悲再一次唤醒了我,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重新走入正法与救度众生的洪流中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正师父安排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3/706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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