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申荣
1999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送回本地拘留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我所签、所写的违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一定珍惜师父给我们的珍贵机缘,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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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