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洪兰
由于自己法学得不深,修得不够精进,写了不利于大法的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一切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还大法清白!还师父清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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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