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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廖承孝 1999年派出所、村委会、队长强迫我填了监管我“不修大法”的表(共三份)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。做好三件事。救度更多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日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4/707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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