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芬、刘荣香
我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,由于学法不深,在压力下,由家人或单位代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不利于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的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