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运光、闫富库
我们已签过名的,有关政保科的和派出所的各种书面材料一律作废!我们坚修大法心不变,加倍弥补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