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万英
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。被抓到拘留所、看守所,在邪恶的压力下我写了“悔过书”,现严正声明我写的“悔过书”作废,请师父再给我机会,我将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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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