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惠敏
本人在公安的高压逼迫下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不去北京上访”。由于自己当时还有严重的怕心、执著于亲情之心,所以做得很不好。现在严正声明当时所写的所谓“保证”作废,加倍弥补。法轮大法好!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