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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潘 在99年7月20日刚开始时,邪恶让炼法轮功的都把大法书交上去、填表,我也把大法书交了。领导要我去拿没上班同修的大法书,我也给拿了。再有一件事2003年我爱人出车祸,调查事情经过,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,我说7.20以前炼过,看到《明慧网》108期“对自己负责,同时也对他人负责”一文中使我内心深受触动非常震撼,特此声明以上所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5/708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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