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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凤英 从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文字、签字,包括一切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,全部作废。所有单位领导及家人,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的签字及一切谎言全部作废。今后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5/708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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