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大法学员李树行
我以前所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,如:签过字、按过手印等,声明作废!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