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淑琴
我以前学法不深,以为别人给写的“保证书”不是自己写的不算。现在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因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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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