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季茂兰
我在“横幅”上签名是被迫的,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5/70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