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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伟(12岁) 我是一名大法小弟子,在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中,看过诬蔑大法的影片,签过自己的名字,去教养院看妈妈时做了对师父法像不敬的事,事后忏悔不已,所以现在声明作废。现在知道这是对师父、对大法最大的不敬,以后一定尽自己的能力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,跟上正法的进程,做一名合格的小弟子,加倍弥补,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6/708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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