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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蔡琴如

    在1999年7.20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时,几个恶警到我店里要我交《转法轮》。我说这书供不应求,买不到的。当时由于有了怕心,就做了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,就把挂在厅堂师尊的画像取下来给了他们了,还有一盘教功带和一本小经文等。恶警还逼我写“不炼功”三个字。我深知法轮大法就是好!由于学法不够做了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的事,我要痛改过错,特声明在邪恶那纸上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进,洗去污点,走好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6/708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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