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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芳 2004年3月3日,由于自己一时不清醒,将恶警带进家中,后来又按了手印。在此我声明所按“手印”作废。不配合旧势力的安排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6/708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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