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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樊秀华 我因姐姐炼大法被派出所强迫写“保证”,我为了不让他们把姐姐带走,被逼无奈,替姐姐签了字,经大法弟子讲真象,知道大法好,明白了不应该签字,那样做是有损大法的,我现在严正声明那一切都不成立,全部作废!今后利用机会向世人讲“法轮大法好”,“大法弟子都是好人”,弥补我以前对大法犯下的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7/709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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