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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樊国华 在一次被迫害中,我向派出所长洪法,讲真象,我看到他们和我谈话的记录中有“不炼了”这几个字,他们让我签字,我没说过我不炼,我说什么也不签,这时在场的家人拿起笔替我签了字,并强行的逼我按了手印,这是不对的,(回想当时的心是有漏的)我要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不让邪恶钻任何思想空子,坚修大法,我严正声明,那时家人强迫我做出的一切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7/709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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