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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淑芹 我是99年得法的。99年7月20日后,由于学法不深,对大法认识不够,让别人代笔写了“保证”。现严正声明: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7/709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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