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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雷才清 1999年7月20日,我到省政府上访,后由单位接回,7月24日又因经文一事被叫到派出所非法审讯。几天后,有4个自称是区公安局的人来到我家,要我写对法轮功的“认识”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坚信,又受到当时电视中一邪悟者的误导,写下了“决裂”的文字。为表示我继续修炼大法的决心,于99年11月我去北京上访,又被非法拘留。从拘留所回来时,在厂保卫处又写了“三不”的文字,99年12月19日在区洗脑班也写过同样的东西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在99年三次写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!我要用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8/710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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