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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玉梅

    我是1998年得法的农村妇女。修炼前体弱多病,还有患甲状腺瘤,炼功后身体痊愈。在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残酷迫害大法时,由于自己怕心重,在家人的逼迫下,烧了大法的书。现在想起来真是极大的犯罪,真对不起师父的救渡之恩。一次我和几位同修去了解有关大法弟子的情况,被警察抓到了公安局,接着又送到派出所非法关了三天三夜,期间遭到三番五次的审讯,在逼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家人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。随后有把我们送到办事处非法关押15天,又逼迫我们写了“保证书”才放人。在此声明我两次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,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8/710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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