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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春女 在邪恶的迫害下,在派出所的威逼下,我所说、所做过的一切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论全部作废。紧跟恩师,做好三件事,坚定地走好最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8/710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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