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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丽芳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功,通过学法炼功,使我身心得到净化,懂得如何做一个真正好人、做一个真正的炼功人。然而,2003年3月份,我被无辜抓去洗脑班,遭受迫害毒打,使我神志不清,写了“悔过书”,对不起大法和师父,所做、所说的是错的。现在,特此声明,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”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重新继续修炼法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9/711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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