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巩宏芹 在2002年国庆节期间,我去大儿媳妇娘家,派出所恶警与街道、社区一帮坏人来我家骚扰。吓唬我儿子和亲戚多次,最后逼我二儿子刻我的印章,在保证什么表上签名刻章,为了我的家人和亲戚的清白,现声明恶警指示他们所说啥与做啥作废。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9/71198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