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静华 我97年得法后身心受益。但是在99年7.20邪恶的迫害下,交了两本大法书,这是我对师父和大法的最大的不敬,是我犯下的错误。现郑重声明:以前所做的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作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9/7119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