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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文华

    我是1996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身心受益很大。99年7.20以后大法受到打压,我走出来证实法和讲清真象时,被恶人举报后,送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,出来时必须写“保证”,否则送劳教,朋友为了我不被送劳教,代我写了两条“保证”,我违心地签了字,现在声明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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