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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叶春梅 因为我学法不深,对法理解的不好,在2002年我在打工期间,单位强迫我开证明,为了生活所迫,也是当时对这件事认识不清,让家人上街道开了证明,其中有大法不敬的话,后来我找到了领导给他讲了真象,可是这件事在我的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,走了弯路,以前我认为找领导给它们讲了真象就以为过去了,当我看了《明慧周刊》时,我才知道必须写出来声明。声明我以前所有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,紧跟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修大法到底,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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