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翠霞
我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,在邪恶的强制下,写下了“三书”,现声明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,向世人讲清真象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坚决跟师父走正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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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